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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权与人权——读《沈崇事件真相》有感

时间:2013-12-31 21:21:00  作者:袁珍  字数:1000字

最近看到艾群写的,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好书————《沈崇事件真相》,心里很有感触。

首先,我对1946年的旧中国的中国国民身处的社会境况深表悲哀。当时中国数亿国人经过8年浴血苦战,终于赶走了日本鬼子。可是“前门拒狼,后门进虎”————都是蒋介石的内战政策给闹的!蒋介石一心要打内战,竟然请来了美国人,驻军于北平等地……而这些美国大兵,比日本鬼子好不了多少,在中国城市里为非作歹,欺男霸女!“沈崇案”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!而最后两个美军大兵没被处置,被无罪释放!这出乎国人的意外!因为证据是很充分的,还有证人目击!这结果充分说明当时中国没有司法主权的!因为他们是美国人,只得由美军自己审判。美军当然不会处置自己的士兵了,在美国人看来,中国没有主权,是弱国,中国人就是劣等民族……

所以,我很快有了第二个感受:没有主权的国度,其国民必然没有人权!正如一个母亲没有地位的话,必然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子女啊。为何日本鬼子在南京杀了几十万中国人?为何日本鬼子不敢在南京杀一个美国人与德国人?道理很清楚,当时美国德国是强国,中国是弱国。在日本人眼中,中国人是东亚病夫,是劣等民族,没有生存的权利!

现在中国一些所谓的“民主人士”附和美国人的论调,说新中国没有人权。我想质问这些“民主斗士”,人权中最重要的是生存权,难道像蒋介石统治的旧中国就更有人权?国家不强,人民任人宰割,被屠如羔羊,那时中国就更有人权?蒋介石的旧中国是“亲美”,学西方的民主,可当时中国没有独立自由,像沈崇那样的妇女有被美军*之忧,无数下层百姓有被美军打死之虑(美军曾打死一中国黄包车夫),这样的股民,生存于这样的国度,难道就有人权?连最起码的生存权利都没有,还谈什么人权?可以说,没有国家主权,就没有人民的人权!

我的第三个感受是,现在我们生活在美好的新中国,“沐浴”着新中国美好的阳光雨露,享受着和平带给我们的幸福。我们应当好好学习,掌握科技文化知识,因为,中国的和平需要我们这年青一代来建设来保卫!国家落后就要挨打,国家落后就会失去主权!没有主权,就会失去人权!“沈崇案”带给我们国人的教训,难道还不深刻吗?我们要意识到我们年青一代的责任啊!现在*风波不断,日本鬼子亡我之心不死,美国想遏制中国……我们的责任还很重很重哦!

不能让悲剧再次重演了!读了这一本好书,我们不但学到了很多历史知识,而且提高了我们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!

评语:议论有致,中心明确,有条理,联系时事。

指导老师:周骏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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