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我做了一件“见义勇为”的事。
我在校园里走着,突然发现我们班的周光鑫被一名高年级的同学打了,怎么会这样?我就用最快的速度把小邵和小宋找来了,小邵问*什么去,我说:“周光鑫被一个高年级的同学打了。”小邵说:“什么?把小周打了。”我说:“是呀!那我们一起去和他讲道理吧!”
后来,我们一起去了,但是走到半路,他们怕被人打,都退了回来,我还以为他们在我后面呢!我就大摇大摆地去找那名高年级的同学了,和他讲了要尊重别人,要给我们做榜样,有矛盾就要调解,但不能打人的道理。后来他就给周光鑫同学道了歉,周光鑫也原谅了他。
这件事使我意识到,不能以大欺小,见到不公平的事,我们应该伸出援助之手,不能袖手旁观。
吐丝口小学三年级四班
(指导教师:赵冬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