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你们的交规改了又改,议了再议,林林总总,全面细致,而我们的身家性命却无人问津?好羡慕澳洲袋鼠,悠闲自在,路路畅通,途经高速,还有机动车为它主动让行,难道就因为我众它寡,待遇就有天壤之别?
再者,如果主人忘记栓链,我们就只能把命运寄托给老天?我们只是想本本分分地在自家门口楼下溜个弯儿,怎么就要为不负责任、粗心大意的主人负上生命的代价?
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市民。我们不会随地方便,污染环境(除非主人为了保持家具清洁而不给我们提供“厕所”),我们也不会狂叫疯咬,喧闹扰民(除非你们对我们呲牙咧嘴、拳脚相向)。
其次,我们也是你们忠贞不渝的好朋友。我们不嫌家贫,不计报酬,诚心护主,至死不渝。且不谈英勇无畏的警犬大哥,也不论敏捷机智的导盲兄弟,就算是普普通通的宠物狗也常常是空巢老人的心灵慰藉,独生子女的成长伙伴。我们专心致志、一丝不苟地完成任务;一心一意、友好真诚地对待你们。可为何一旦面临危机,我们就惨遭遗弃,流落街头,甚至遍体鳞伤,暴死街边?
当然,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宠物医院、宠物商店的不断涌现和兽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。但我们还需要政府部门更多的重视和社会人士更多的关心,渴望许多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起草*。
“宠”本是分外爱怜珍惜的意思,我们请求视我们为宠物的人们真正担负起爱护我们、保护我们的责任,毕竟我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,不是喜欢就爱不释手,不喜欢就成了肆意伤害的玩具。人狗和睦相处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,希望悲剧不要再次上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