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马想要那双商店橱窗里摆放着的金蹄子,金光闪闪,可漂亮了!小马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。但这个蹄子实在太贵了,要一百森林币呢。小马的妈妈一天的工资才三十森林币,哪有那么多钱给小马买蹄子呀?可小马实在是太喜欢它们了,便缠着妈妈给他买。妈妈起初不同意,但禁不住宝贝儿子的一再央求,她只好答应了。
小马穿着刚买的新蹄子,心里沾沾自喜。一回到家,第一件事就是想小伙伴们炫耀:“我这金蹄子,可要一百森林币呢!你们看,多威风!”“哇塞,好漂亮啊!”小伙伴们看得目瞪口呆,羡慕得不得了。“那当然,是我的东西还能不漂亮吗?”小马骄傲地说。“小马,你这蹄子耐用吗?”一个小伙伴问道。“这么贵的东西,还能不耐用吗?”小马反问。“可不能说说就行,你要证明给我们看看。”一个小伙伴说。“那行啊,小菜一碟!”小马不屑的说。
小马和小伙伴们来到一片大草原上。小马摩擦手掌,准备一显身手,让小伙伴们见识见识他的蹄子有多厉害。于是,小马迈开长腿奔跑起来。他犹如离铉的箭一般追赶着云朵。但是,金蹄子经不住猛烈的撞击,断成了两半。小马一下子失去了平衡,摔了个狗啃泥,还扭伤了脚。小伙伴们都跑来笑他,笑他自不量力。
现在,小马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:华丽的东西不一定实用。